对“商务部直销管理信息系统”的跟踪调查
http://www.dsblog.net 2006-03-23 09:42:23
自从“商务部直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通之后,笔者每天都会浏览这一网站。经过近两个月时间的观察,笔者发现,虽然该网站上的栏目和栏目下的相关内容更新不多,但是对于掌握直销企业的报备情况和指导直销企业如何进行信息披露,还是有一些指导意义的。
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将结合该网站内容和公司动态进行一些综述性的解析,希望能够给业界和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奇妙的数字变化
据笔者观察,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披露系统,是在《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之后,出现在商务部网站上的二级站点。它的设立应该是为了配合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的规定。
建立伊始,该网站的栏目除了“直销管理规定”和“工作通知”下面有一些内容以外,其他的栏目内容都是红色标注的“暂无XX”字样。不过,虽然没有“测试企业”,但在直销培训员列表下面却有1个人。打开以后发现,该直销员名为“张博慈”,属于“测试企业”,培训证号为AVSO4125。
春节之后,该网站内容出现了“重大突破”―“外资企业列表”里面赫然出现了一家测试企业,“内资企业列表”仍旧挂空,“直销培训员列表”下面更新为6个人。这6个人里面仍然有“张博慈”―虽然她的相关资料没有变化,不过位置被刷新到了第三位。但是,笔者的兴奋没有持续多久,2月17日左右,该测试企业信息即被删除,页面又回归到了初始状态,令人欣慰的是6个“直销培训员”得到了保留。
从栏目内容和数字的微妙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在条例出台之后,有关部门确实在针对直销行业建立相关的信息披露平台,这也是直销业在我国发展了十多年来取得的重大突破。春节后,测试企业的出现,业界有人猜测是有关部门为其他企业所提供的范本,也是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材料的一种措施。而现在该网页的取消,很可能跟目前众企业申报“不积极”,发牌时间有所拖延有关。
那么,出现了十几天的神秘“测试企业”到底是哪家,相关网页上又出现了一些什么内容呢?下面,笔者将自己整理的一些资料发布,以飨读者。
测试企业揭秘
以下就是那家测试企业的相关信息,表面上看什么都没有,但如果将下面一行蓝色的链接输入地址栏,可以打开另一个页面,该页面域名是“政府信息披露”,但内容却是雅芳公司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所公布的相关信息。
接着,笔者一一打开右边的“信息栏目”。第一条为“直销员个人资料”,该网页内容为空白。据笔者揣测,这是由于雅芳目前还没有发放内部直销员证造成的。等到公司拿到牌照之后,如果在该网页中输入直销员证号,就可以知道该直销员是不是雅芳的持证直销员了。
第二条是“直销试点地区机构”。此页面资料非常详尽,收录了雅芳在国内的74家分公司和2000多家专卖店的名称和地址,不过遗憾的是,没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第三条是“直销产品目录”。这一块资料非常详尽,除了产品介绍以及基本的护理知识以外,还有直销员话术等“入门”知识。
第四条是目前直销公司和直销员都比较关心的“直销员计酬制度”,主要是对“30%”进行了分解。
按照表上的制度,一个雅芳的直销员在每月订单2000元时,可以得到600元的收入。而“直销员禁止下列方式进行团队计酬”的内容,跟政府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当中的三条内容一样。
第五条是“直销员退换货制度”。上面规定雅芳直销员可以通过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两种途径进行退换货。但须直销员提供发票和购货凭证,并要扣除一定的费用。
该网页其他的内容:第六条是“售后服务制度”、第七条是“直销员申请表暨合同”、第八条是“直销培训员名单”、第九条是“直销员培训考试方案”、第十条是“重大仲裁及处理情况”,由于涉及内容都比较简单,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一些思考
虽然雅芳披露的资料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却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突破。因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要求,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也就是说,在条例出台及实施的初期,直销企业是不知道自己该披露哪些内容的,而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可参考的模版。而对于一些敏感性内容,如制度披露等,由于只展示了30%的部分,也给企业留下了一些空间。
不过,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是,该网页出现了短短十几天就被取消了,也就是说该网页上的信息还有待修改和完善,但到底是哪些内容需要修改和完善却不得而知。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申牌活动都处于“积极准备阶段”,这并不能一味指责企业,由于条例中的很多细节都待完善,企业准备资料需要较长时间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在本文截稿一周后,记者以为,业界期待的3月发放牌照有相当难度时,2月24日,笔者赫然发现,雅芳已经得到商务部正式批复(批复日期:2月22日),成为了No.1号外资直销企业,而企业资料也已经直接链接到了企业信息披露的页面上,直销培训员的资料被刷新到了7个。
由此可见,在这一周的时间里,雅芳提供的“试点”资料,已经正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而001号牌照就落到雅芳手中。但是既然企业们都在积极努力着,我们也应该相信春暖花开的一天会早日来到!
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将结合该网站内容和公司动态进行一些综述性的解析,希望能够给业界和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奇妙的数字变化
据笔者观察,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披露系统,是在《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之后,出现在商务部网站上的二级站点。它的设立应该是为了配合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的规定。
建立伊始,该网站的栏目除了“直销管理规定”和“工作通知”下面有一些内容以外,其他的栏目内容都是红色标注的“暂无XX”字样。不过,虽然没有“测试企业”,但在直销培训员列表下面却有1个人。打开以后发现,该直销员名为“张博慈”,属于“测试企业”,培训证号为AVSO4125。
春节之后,该网站内容出现了“重大突破”―“外资企业列表”里面赫然出现了一家测试企业,“内资企业列表”仍旧挂空,“直销培训员列表”下面更新为6个人。这6个人里面仍然有“张博慈”―虽然她的相关资料没有变化,不过位置被刷新到了第三位。但是,笔者的兴奋没有持续多久,2月17日左右,该测试企业信息即被删除,页面又回归到了初始状态,令人欣慰的是6个“直销培训员”得到了保留。
从栏目内容和数字的微妙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在条例出台之后,有关部门确实在针对直销行业建立相关的信息披露平台,这也是直销业在我国发展了十多年来取得的重大突破。春节后,测试企业的出现,业界有人猜测是有关部门为其他企业所提供的范本,也是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材料的一种措施。而现在该网页的取消,很可能跟目前众企业申报“不积极”,发牌时间有所拖延有关。
那么,出现了十几天的神秘“测试企业”到底是哪家,相关网页上又出现了一些什么内容呢?下面,笔者将自己整理的一些资料发布,以飨读者。
测试企业揭秘
以下就是那家测试企业的相关信息,表面上看什么都没有,但如果将下面一行蓝色的链接输入地址栏,可以打开另一个页面,该页面域名是“政府信息披露”,但内容却是雅芳公司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所公布的相关信息。
接着,笔者一一打开右边的“信息栏目”。第一条为“直销员个人资料”,该网页内容为空白。据笔者揣测,这是由于雅芳目前还没有发放内部直销员证造成的。等到公司拿到牌照之后,如果在该网页中输入直销员证号,就可以知道该直销员是不是雅芳的持证直销员了。
第二条是“直销试点地区机构”。此页面资料非常详尽,收录了雅芳在国内的74家分公司和2000多家专卖店的名称和地址,不过遗憾的是,没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第三条是“直销产品目录”。这一块资料非常详尽,除了产品介绍以及基本的护理知识以外,还有直销员话术等“入门”知识。
第四条是目前直销公司和直销员都比较关心的“直销员计酬制度”,主要是对“30%”进行了分解。
按照表上的制度,一个雅芳的直销员在每月订单2000元时,可以得到600元的收入。而“直销员禁止下列方式进行团队计酬”的内容,跟政府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当中的三条内容一样。
第五条是“直销员退换货制度”。上面规定雅芳直销员可以通过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两种途径进行退换货。但须直销员提供发票和购货凭证,并要扣除一定的费用。
该网页其他的内容:第六条是“售后服务制度”、第七条是“直销员申请表暨合同”、第八条是“直销培训员名单”、第九条是“直销员培训考试方案”、第十条是“重大仲裁及处理情况”,由于涉及内容都比较简单,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一些思考
虽然雅芳披露的资料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却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突破。因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要求,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也就是说,在条例出台及实施的初期,直销企业是不知道自己该披露哪些内容的,而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可参考的模版。而对于一些敏感性内容,如制度披露等,由于只展示了30%的部分,也给企业留下了一些空间。
不过,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是,该网页出现了短短十几天就被取消了,也就是说该网页上的信息还有待修改和完善,但到底是哪些内容需要修改和完善却不得而知。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申牌活动都处于“积极准备阶段”,这并不能一味指责企业,由于条例中的很多细节都待完善,企业准备资料需要较长时间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在本文截稿一周后,记者以为,业界期待的3月发放牌照有相当难度时,2月24日,笔者赫然发现,雅芳已经得到商务部正式批复(批复日期:2月22日),成为了No.1号外资直销企业,而企业资料也已经直接链接到了企业信息披露的页面上,直销培训员的资料被刷新到了7个。
由此可见,在这一周的时间里,雅芳提供的“试点”资料,已经正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而001号牌照就落到雅芳手中。但是既然企业们都在积极努力着,我们也应该相信春暖花开的一天会早日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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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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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甄刚 2006-03-23 10:18:29 投诉 支持(943)闲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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