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琳凯新政背后的灰色地带:三层计酬金字塔
http://www.dsblog.net 2006-03-28 10:00:11
《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获悉:一周内,玫琳凯将向商务部正式递交直销牌照的申请。
但是就在这个关键性时刻到来之际,玫琳凯遭遇“团体计酬”和“异地销售”的质疑。广东省中山小榄镇工商局经济检查科接到传销举报,突击检查该镇玫琳凯的工作室,传唤玫琳凯的经销商和美容顾问。记者通过该经济检查科了解到:该案已经上报到广东省上级部门,目前尚未结案。
尽管这家直销企业对记者坦言“已经在花大价钱推广‘员工制’”,但显然,“团队计酬”等问题就如同一根鱼刺卡在玫琳凯喉头,让转型步入瓶颈。
三层计酬的金字塔
3月11日,一直在深圳从事直销活动的王立(化名)积极地在东莞活动,她要为自己刚“招”的两位美容顾问进行业务指导,也就是帮助“下线”发展客户。
为了尽早晋级,她从3月10日开始广泛“招兵”。记者了解到,只要将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王立,就可以轻松成为玫琳凯的美容顾问。而只要拥有8个美容顾问,王就可以从“准经销商”晋级为经销商(又称“督导”)。
“抓住机遇,没准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到‘首席’。”王立很激动。她所说的“首席”,需要拥有12个经销商。假如每个经销商拥有8个美容顾问,一个“首席”所“管辖”的团队将十分庞大。
而王立也将因此完成其三层薪酬体系的构建。
记者通过玫琳凯的800电话,在有关“事业道路”的问答中了解到:一个“准经销商”的计酬标准是“个人销售业绩”加上“小组业务指导费”。
“如果小组业绩超过2500元,小组奖金按4%提成;超过3500元,5%;以此类推。如果小组业绩超过8500元,而同时个人当月业绩超过120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12%比例的提成。”800接线员对记者解释了奖金比例构成。
而王立所招来的8名美容顾问,就可以组成她的所谓“小组”,在“准经销商”6个月的见习期内,她可以按上述比例提成“小组业务指导费”。
正式转为经销商后,玫琳凯会一次性补给经销商之前的“区域服务费”,以后逐月发放。
例如,记者通过玫琳凯公司网站收入信息链接了解到:编号末尾为2175的经销商从2005年3月份到2006年1月份“个人销售业绩”一直为零,由此她的收入构成一直由“小组业务指导费”和“区域服务费”两项构成。根据小组业绩的不同,她的指导费和服务费也在波动。
“个人销售业绩”、“小组业务指导费”、“区域服务费”这三者构成了玫琳凯直销员的整个收入体系。虽然这个金字塔并不算高,但足以给美容顾问带来极大的工作热情。
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销企业在中国必须执行“单层次计酬”,否则就属违法。
“异地销售”
同时,玫琳凯还涉嫌“异地销售”。
按照商务部去年底颁布的申请直销牌照补充细则规定,企业需要在直销业务涉及范围所属的县、市级业务部门申请开展直销业务,然后再通过省商务部门审批,最后在国家商务部申请牌照,并只能在申请的市场范围内开展业务,否则视为非法传销。
根据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玫琳凯可以进行店铺经营并雇佣推销人员的分支机构有杭州、天津、沈阳、南京、大连、上海、无锡、山东、成都、北京、广州、重庆、宁波、西安、武汉、烟台、东营、山东省分公司青岛专卖店共18家。按规定,还有一些“一般分支机构”不得雇佣直销员。
记者向玫琳凯(中国)核实了以上情况。按照该公司的相关解释,18个分支机构以外的城市都为“传统执照”,“和其他城市的招聘方式不一样”。同时,玫琳凯正在向更多的县级以及县级以上单位提起申请,这些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但是记者向该公司的美容顾问求证时,却获悉:18个分支机构之外依然有经销商在“招兵”。
深圳的“准经销商”王立到东莞“招兵”便是明显的例子。王立还告诉记者,她发展的新人,也未必只局限于在“入会”当地开展业务。
“新政”背后的“灰色地带”
“任何直销企业都不允许采用多层次的薪酬体系。”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处相关人士对记者强调说。同时被明令禁止的还有“异地销售”。但是这两点都是直销企业转型中最难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了申牌,玫琳凯已经向超过1000个县级以上的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从去年《直销法》公布开始,我们就在推行‘员工制’,高级销售人员将全部转为员工。这是一笔很大的投入,而我们已经将相关协议签署得差不多了。”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内部员工对记者解释说。
“现在销售人员按照级别从公司获得‘固定津贴’”――玫琳凯公司对外宣称。但知情人士表示:玫琳凯虽然将“固定津贴”上报到当地的管理部门,但目前实际上还是按照三层计酬方式计算收入。
玫琳凯目前在集团内大力推行的“新政”其实是个过渡阶段,一旦顺利获取牌照,玫琳凯必须推广真正意义上的“固定津贴”。
至于“新政”推广的结果,玫琳凯内部人士十分无奈:“‘员工制’的推行需要一段时间,这还要取决于销售人员对《直销法》的理解。”
如果沟通不力,“新政”首先会遭到高级销售人员的抵制。比如另一家跨国直销公司高级销售员一年收入可高达50多万元,而一旦转为固定津贴,收入大打折扣。而这家公司有10多万销售人员,一旦全体抵制,后果可能是现行销售网络的瘫痪。
显然,在被迫转型之时,很多直销公司还是默许“团队计酬”方式在暗地进行。玫琳凯在内部网站,以及800声讯电话中都非常警惕,尽量保证只有内部销售人员才可以获悉真正的薪酬方式。
“如何处理高级销售人员将成为最终转型的焦点。”一位直销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记者了解到,之前一跨国直销巨头已经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用来和高级销售人员“沟通”。最可能的转型方案就是,销售人员转为公司员工,领取固定工资;或者转为经销商,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管理培训。玫琳凯的“新政”也大致如此。
这位业内人士说:由于触及以前销售网络的利益,要实现这种转变,单是“上情下达”就需要耗费很长时间。
相关链接
“异地销售”、“团队计酬”这已成公开秘密
一位业内颇具影响力的直销专家对玫琳凯现在的操作模式毫不惊讶。他对记者表示:转型期的直销企业,进行“异地销售”以及“团队计酬”,已经成为行业内一个公开的秘密。
“但是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小组计酬也是被法律禁止的,玫琳凯的‘团队计酬’涉嫌违法。”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坦言。
相比而言,雅芳的转型则十分彻底,虽然雅芳之前和玫琳凯的操作模式几乎如出一辙。“在转型期中,确实存在很多模糊的情况,监管也很难到位。这种情况很普遍。”该专家称。
但是就在这个关键性时刻到来之际,玫琳凯遭遇“团体计酬”和“异地销售”的质疑。广东省中山小榄镇工商局经济检查科接到传销举报,突击检查该镇玫琳凯的工作室,传唤玫琳凯的经销商和美容顾问。记者通过该经济检查科了解到:该案已经上报到广东省上级部门,目前尚未结案。
尽管这家直销企业对记者坦言“已经在花大价钱推广‘员工制’”,但显然,“团队计酬”等问题就如同一根鱼刺卡在玫琳凯喉头,让转型步入瓶颈。
三层计酬的金字塔
3月11日,一直在深圳从事直销活动的王立(化名)积极地在东莞活动,她要为自己刚“招”的两位美容顾问进行业务指导,也就是帮助“下线”发展客户。
为了尽早晋级,她从3月10日开始广泛“招兵”。记者了解到,只要将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王立,就可以轻松成为玫琳凯的美容顾问。而只要拥有8个美容顾问,王就可以从“准经销商”晋级为经销商(又称“督导”)。
“抓住机遇,没准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到‘首席’。”王立很激动。她所说的“首席”,需要拥有12个经销商。假如每个经销商拥有8个美容顾问,一个“首席”所“管辖”的团队将十分庞大。
而王立也将因此完成其三层薪酬体系的构建。
记者通过玫琳凯的800电话,在有关“事业道路”的问答中了解到:一个“准经销商”的计酬标准是“个人销售业绩”加上“小组业务指导费”。
“如果小组业绩超过2500元,小组奖金按4%提成;超过3500元,5%;以此类推。如果小组业绩超过8500元,而同时个人当月业绩超过120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12%比例的提成。”800接线员对记者解释了奖金比例构成。
而王立所招来的8名美容顾问,就可以组成她的所谓“小组”,在“准经销商”6个月的见习期内,她可以按上述比例提成“小组业务指导费”。
正式转为经销商后,玫琳凯会一次性补给经销商之前的“区域服务费”,以后逐月发放。
例如,记者通过玫琳凯公司网站收入信息链接了解到:编号末尾为2175的经销商从2005年3月份到2006年1月份“个人销售业绩”一直为零,由此她的收入构成一直由“小组业务指导费”和“区域服务费”两项构成。根据小组业绩的不同,她的指导费和服务费也在波动。
“个人销售业绩”、“小组业务指导费”、“区域服务费”这三者构成了玫琳凯直销员的整个收入体系。虽然这个金字塔并不算高,但足以给美容顾问带来极大的工作热情。
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销企业在中国必须执行“单层次计酬”,否则就属违法。
“异地销售”
同时,玫琳凯还涉嫌“异地销售”。
按照商务部去年底颁布的申请直销牌照补充细则规定,企业需要在直销业务涉及范围所属的县、市级业务部门申请开展直销业务,然后再通过省商务部门审批,最后在国家商务部申请牌照,并只能在申请的市场范围内开展业务,否则视为非法传销。
根据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玫琳凯可以进行店铺经营并雇佣推销人员的分支机构有杭州、天津、沈阳、南京、大连、上海、无锡、山东、成都、北京、广州、重庆、宁波、西安、武汉、烟台、东营、山东省分公司青岛专卖店共18家。按规定,还有一些“一般分支机构”不得雇佣直销员。
记者向玫琳凯(中国)核实了以上情况。按照该公司的相关解释,18个分支机构以外的城市都为“传统执照”,“和其他城市的招聘方式不一样”。同时,玫琳凯正在向更多的县级以及县级以上单位提起申请,这些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但是记者向该公司的美容顾问求证时,却获悉:18个分支机构之外依然有经销商在“招兵”。
深圳的“准经销商”王立到东莞“招兵”便是明显的例子。王立还告诉记者,她发展的新人,也未必只局限于在“入会”当地开展业务。
“新政”背后的“灰色地带”
“任何直销企业都不允许采用多层次的薪酬体系。”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处相关人士对记者强调说。同时被明令禁止的还有“异地销售”。但是这两点都是直销企业转型中最难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了申牌,玫琳凯已经向超过1000个县级以上的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从去年《直销法》公布开始,我们就在推行‘员工制’,高级销售人员将全部转为员工。这是一笔很大的投入,而我们已经将相关协议签署得差不多了。”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内部员工对记者解释说。
“现在销售人员按照级别从公司获得‘固定津贴’”――玫琳凯公司对外宣称。但知情人士表示:玫琳凯虽然将“固定津贴”上报到当地的管理部门,但目前实际上还是按照三层计酬方式计算收入。
玫琳凯目前在集团内大力推行的“新政”其实是个过渡阶段,一旦顺利获取牌照,玫琳凯必须推广真正意义上的“固定津贴”。
至于“新政”推广的结果,玫琳凯内部人士十分无奈:“‘员工制’的推行需要一段时间,这还要取决于销售人员对《直销法》的理解。”
如果沟通不力,“新政”首先会遭到高级销售人员的抵制。比如另一家跨国直销公司高级销售员一年收入可高达50多万元,而一旦转为固定津贴,收入大打折扣。而这家公司有10多万销售人员,一旦全体抵制,后果可能是现行销售网络的瘫痪。
显然,在被迫转型之时,很多直销公司还是默许“团队计酬”方式在暗地进行。玫琳凯在内部网站,以及800声讯电话中都非常警惕,尽量保证只有内部销售人员才可以获悉真正的薪酬方式。
“如何处理高级销售人员将成为最终转型的焦点。”一位直销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记者了解到,之前一跨国直销巨头已经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用来和高级销售人员“沟通”。最可能的转型方案就是,销售人员转为公司员工,领取固定工资;或者转为经销商,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管理培训。玫琳凯的“新政”也大致如此。
这位业内人士说:由于触及以前销售网络的利益,要实现这种转变,单是“上情下达”就需要耗费很长时间。
相关链接
“异地销售”、“团队计酬”这已成公开秘密
一位业内颇具影响力的直销专家对玫琳凯现在的操作模式毫不惊讶。他对记者表示:转型期的直销企业,进行“异地销售”以及“团队计酬”,已经成为行业内一个公开的秘密。
“但是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小组计酬也是被法律禁止的,玫琳凯的‘团队计酬’涉嫌违法。”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坦言。
相比而言,雅芳的转型则十分彻底,虽然雅芳之前和玫琳凯的操作模式几乎如出一辙。“在转型期中,确实存在很多模糊的情况,监管也很难到位。这种情况很普遍。”该专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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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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