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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垮一家企业太简单?涉传监管如何沦为生意经

http://www.dsblog.net 2024-08-28 15:47:38


  该案相关律师认为,该案中市监局提前冻结涉案公司资产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律师认为,申请财产保全,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后”,而非查处案件过程中;更何况,该局向法院提供的银行账户流水反而表明,在被冻结前,公司、个人账户资金往来正常,没有突然的大额资金转出,且被冻结后仍有100余笔款项陆续转入,不存在转移或者隐匿资金,不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八款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然而,在被立案将近两年后,巴克公司收到了山东方面寄来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该市监局在2024年7月29日认为巴克公司涉嫌传销,拟处罚2558万余元。
  当事人相关律师对外表示,当事人曾就此申请听证会,并要求提前阅卷,但该局回复称法律未规定涉案人的阅卷权利,不予安排。相关律师则认为:“本案主体众多,如果每个主体都只能当庭查阅证据,必然会造成听证程序过分宕延。而且,从实践来看,各地市监局普遍保障当事人、第三人在听证会召开前的阅卷权利。”
  在维护企业权利无望的情况下,涉案企业相关人员迫于无奈,在网上公开了此案协调中的部分录音,以谋求舆论对监管部门的压力。
  在相关人员公布的录音中,疑似办案人员在录音中透露,“存在5000万元的政绩要求”“已经完成了2100万元,还差2900万元”。
  疑似该局领导则表示:“还可以找一家和被查公司有关联的公司作‘替罪羊’。”
  疑似该局工作人员还表示,“要快速推进该案处理,否则会找媒体曝光,并继续冻结资金”,并提及了一位李姓“指定律师”。这位“指定律师”多次对涉案企业相关人员表示:“努努力吧×总,毕竟这个案子两边都需要让步”“建议接受吧,不然越来越难处了”……双方谈话内容从“不能接受600万元”直到“要在1500万元以上协商”。
  事件曝光后,市监局所在县的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于8月14日告诉媒体,涉案企业相关的案例情况,在经办过程中已向河北唐山相关部门通报;录音材料中涉事的成武县市场监管局人员张某,已被调离岗位接受调查,事件其他情况还在调查中。
  8月15日,成武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近日,针对网传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查办巴克(唐山)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嫌传销案件期间发表不当言论,成武县已成立由相关方面组成的调查组,依法依规对案件及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8月20日,一家媒体从涉事企业相关人员处了解到,企业方已收到法院裁定书,根据成武县市监局提出的变更申请,已对9455万元冻结款中的部分金额予以续冻。
  8月22日上午九点,成武县市监局召开关于巴克三公司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当天上午的听证主要围绕听证人员是否应当回避展开。当日下午四时许,听证会休会,由代理律师先行阅卷并核实证据原件。
  有媒体在网络平台上发现,巴克公司并不是成武县市监局的唯一目标。就在疫情爆发的2020年以来,成武县市监局以涉嫌违法申请冻结了托普朗宁(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道堂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禧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康明视科技发展(海口)有限公司、杭州跃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下存款,累计金额为7.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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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 任重道远
  事件曝光后,不少权威媒体跟进了该事件。
  《新京报》发表快评文章《“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折射危险“权力心态”》。文章指出,“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的执法者“狂言”,值得所有执法者引以为戒。如何确保执法权在法治边界内行使,彻底杜绝一位任性的执法者就能随意“干垮一家企业”的可能性,这样的追问,在当下尤其具有现实价值。
  《重庆日报》在文章《“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背后是什么心态?》中表示,“干垮企业”的蛮横态度下,暗藏着权力滥用的霸道心态、以罚代管的短视心态、漠视法治的任性心态,各级各部门应做到服务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少干自毁长城的蠢事,多做雪中送炭、暖心助企的实事。
  《广州日报》发表了评论文章《“干垮企业太简单”令人心寒》。文章指出,企业“犯事”,本应被依法依规处理。“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所以才更要对权力严加约束、对企业精心呵护,才更要严控过频、碎片化、多头执法等弊病,重拳惩治相关作风问题,让更多人知道“得罪”企业就是贻误发展、“干垮”企业只会“干垮”自己。
  这起事件广受传播的背后,是不少企业和民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关注。实际上,近年政府高层一直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
  2024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情况。该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该意见提出,要依法科学行使罚款设定权,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全面强化罚款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司法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组织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制度、做好有关解释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抓好贯彻实施。
  2024年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指出,检察机关应依法办理涉企征收补偿、赔偿案件,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加强对法院违法执行企业标的、错误适用司法强制措施、超额冻结扣押企业账户资金等执行活动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陷入生产经营困境。
  2024年8月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果,涉及坚决查处乱收费、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破除地方保护等方面,并表示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保持“零容忍”。
  打击违法行为和优化营商环境实际上并不矛盾,但当执法成为完成“经济政绩任务”的手段,这一切就变了味。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固然重要,但优化营商环境的温度更应受到关注。假借其中一方面的名义损害着另外一方面,只会引起企业对效益和公平的担忧,严重阻碍经济活力;兼顾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则会让企业收获一名“诤友”。

来源:知识经济杂志 作者:雷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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