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h540309
消费投资,组织经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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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看到了这篇2013年发表的博文。终于看到了修订两个条例的信息。 并不看好修订两个条例的后面结果。因为被翻译为传销的模式,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进入中国大陆,就显示了其搅起人性之恶的特殊魔力。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模式自身问题,怎么修改管理法规都不会解决问题的。产品好价格更好,虚高价格比没有产品更卑鄙阴险。尽管如此,有牌照有实力的直企仍然被三无的盘子搞的头痛不已,甚至不惜重金招纳大小网头来运行。 提供一个思路,销、分、存、借各分开。从根本上解决直销模式的顽症痼疾。66971如何理解运用,见仁见智吧。
- ·谢谢,虽然不经常登录直销博客网站,也很少写东西。但是一直心系直销。这是所有模式的根基,因为裂变的是人,直销模式以人为本,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发扬组织的力量,一定会创造出新世界。 任何项目,一定是前期资本为先,中期市场为大,后期胸怀格局人格魅力为主。可惜,那么多有钱的老板不识数,连直销奖金制度的设计原理原则标准都不讲不懂,怎么可能领航这个模式? 分配规则何为本?根据关系分利润。时间关系排顺序,分享关系互感恩。安置关系规则定,三种关系网络根。顺应欲望把握度,如何量化在人心。数据孤立无对错,信息关联有乾坤。善用人性结善果,以衡求和是本真。 量化才是方案,流程才能运作。如何理解运用,见仁见智吧。
- ·就是被问询了一下.
- ·任何事情,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是前提。除此之外,更有合道。合天道! 网络分配的天道如何理解?不可能所有的参与者都能赚钱,但不能低于二八定律。 没赚钱的参与者是纯消费者,不能违背性价比原则。 做不到这两点,就是缺德的方案。看不透这两点,就是为虎作伥不自知! 分析一下自己参与的项目,是缺德骗人还是为虎作伥不自知?
- ·管理的实质,是在人的行为与奖惩之间 建立让人心动的量化关系。由于人际网络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奖金制度的独特性,想运用这种模式的老板,更需要有人管理。免得被忽悠害人害己。
- 【原创】 如何理解“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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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传销”这个翻译词组究竟想定性什么概念?在中国恐怕无法有准确的定义。问题的关键不在叫什么名字,而是对数学倍增模型的运用如何看待。如果认为数学倍增模型运用到计酬领域就是违法,商务部发放直销牌照的单位有几个奖金制度不违反禁传条例?在学术上讲不出道理,执行上也无法执行。公开渎职,知法违法的尴尬行为损害的是政府、法律的权威。
认为采用多层次计酬违法的人,应该先明确一点,数学倍增模型能不能运用到计酬领域?
认为不可以,干脆一刀切,哪怕不讲道理也请尊重法律的权威。
认为可以,那么,批判任何制度不好的的同时,请拿出好的分配制度来,以理服人,数学不是考试用的。单纯的批判简单容易,只破不立恐怕破坏性更严重。
数学模型存在了几千年,运用到经济领域不过几十年的事情,这是人类的进步。就怕流氓有文化,为什么文化人一定是流氓呢?学术界应该感到羞愧,为什么让诈骗分子运用自如?空手套白狼都可以疯狂敛财,让参与者趋之若鹜,正确运用就不能集聚消费者组织经济分配吗?难道产品过剩年代消费者的价值不重要吗?只有诈骗才能吸引人吗?骗子骗人不对,不想骗人那就拿出不骗人同样吸引人参与的好方案,那才是对知识的尊重,才是学以正用。骗子能歪用敛财,正经人只批判不正用,是学艺不精还是另有隐情?
如果禁止传销条例就是政府只许州官放火的权力寻租工具,这样的法规等于骂共产党无能无耻。反传如果连基本概念都不明白,盲目喊口号,等于为虎作伥,别再把水搅浑。
奖金制度不过是财富分配规则,分配规则决定财富分布曲线。怎么样分配,制定什么样的规则是人设计的,不过是解数学方程而已。
不设陷阱何来陷阱?不想骗人怎会骗人!再滥的规则也比无规则强百倍。骗人的规则能骗到大众,说明了什么?自认为好的规则吸引不到大众,又是什么问题?为什么这么多人趋之若鹜为之疯狂?一个异地设局老总说的经典:这么多人为钱来交钱,那么荒谬的说辞都深信不疑,你不忽悠别人忽悠的更狠。什么样的规则公平合理?好的模式就是大家认同观点,相信执行者的能力,得到宣扬的价值。单纯地反对,同样是另一个极端。别做现代的唐吉歌德,YY个传销大战。传销非诈骗,怎能指鹿为马?不懂莫装明,何似以羊易牛!
2012-04-13 18:28:02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常识告诉我们:计生,即“计划生育”的简称;发改委,即“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简称;传销,即“传播与销售”的简称,或者说,是“传统销售”的简称(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开放,市场竞争的凸显,传播与销售的新生模式应运而生,甚或显得无处不在。时下的传销,多指“传播与销售”的简称。仅此而已,无须套用多疑、多虑的歪理邪说来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式地魔化传销。若硬要把简单的话题分心,人为、牵强地复杂化、讹言化了,那是纯粹的“文革”式扣帽、削足适履、庸人自扰之。 当然,传销与传统买卖一样,具有两面性。倘若尊重人性、传而有销,且物有所值---顺民者昌,应倡导、扶持;若漠视良知,存在传而无销,请注意:那就不是原本的传销了---叫“传骗”,或叫“骗销”。对这种的骗、这种的销,理当重磅打击、严惩不贷---逆民者亡!所以,有良知发现的人,务必打击“传骗”,而不是隔靴搔痒、不着边际、有意分心地将传销讹化,推向火堆当成“替罪羊”、然后,“打草驱蛇”式地放纵了“骗销”及“骗销”的真正罪恶。 经验与教训还告诉人们,要以史为鉴。作为中国的现代公民,我们有资格、有理由相信,高效的法治社会是不会再重蹈“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状元遇昏官,有理说不穿”的体制严重缺陷之覆辙的。 ---尤国民2012-04-13 18:34:17
更正:放纵了“传骗”及“骗销”的真正罪恶2012-04-15 07:31:11
常识为上,违背常识被骗受损理应交学费。普及常识还是把水搅浑?走极端同样是为虎作伥。2012-05-23 08:18:30
------说的思无邪,稳准狠。顶层管理者在装,就怕人民自由活动,就怕人民自由结社、经营、自由生活发展。30年的改革开放还没彻底革除统治者的封建帝王集权陈旧观念和忧愁! ------传销是全球公认的直销主要模式,进入中国就被定义禁止呢?荒唐可笑!应该制定“非法传销条例”!直销是营销形式,传销是直销主要模式、直销的魅力就在于传销。形式是结构,模式是手段。执政党的政府还分不清传销和非法传销吗?直销是平民百姓的生意平台,权贵们搞传销吗?天天大喊民生,有那般真心就放开直销市场,精准立法,彻底给传销平反昭雪!给美国人,少数人能开放,给自己的人民不能开放吗?2012-05-23 08:20:35
-----说的思无邪,稳准狠。顶层管理者在装,就怕人民自由活动,就怕人民自由结社、经营、自由生活发展。30年的改革开放还没彻底革除统治者的封建帝王集权陈旧观念和忧愁! ------传销是全球公认的直销主要模式,进入中国就被定义禁止呢?荒唐可笑!应该制定“非法传销条例”!直销是营销形式,传销是直销主要模式、直销的魅力就在于传销。形式是结构,模式是手段。执政党的政府还分不清传销和非法传销吗?直销是平民百姓的生意平台,权贵们搞传销吗?天天大喊民生,有那般真心就放开直销市场,精准立法,彻底给传销平反昭雪!给美国人,少数人能开放,给自己的人民不能开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