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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汝红:直 销 “倒 春 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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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志
春暖花开,百物复苏,万象更新,人们脱去沉甸甸的棉衣,沐浴在明媚春光下,享受着春天的温暖.此时,一场寒冷如冬的“倒春寒”却悄悄地向人们袭来,令那些身体虚弱的老年人措手不及.
[@more@]而今,中国的直销行业也经受着一场直销“倒春寒”.
《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时,中国直销行业一片欢腾,高呼着:中国直销的春天终于来了!人们期盼着《直销管理条例》像春天的阳光,普照着祖国3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保护和监管着直销行业,让直销回归自然.但《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一年有余,中国的直销行业依旧没有看到直销春天的到来,相反的,一些知名的直销公司,销售业绩不升反降,一些非法的欺诈企业依然我行我素,这不得不令人深思.我觉得,出现这样的状况,跟现行的《直销管理条例》不无关系.在这里,我提出来和法律界专家们商榷.
一是区域性批牌.到3月23日为止,商务部已经批下19家企业允许用直销的模式销售产品.但已经批下的19家企业中,除雅芳,安利允许在全国大部分省经营以外,大部分企业都是局限在一个省,一个地区或几个省范围内.
商务部这样做可能是走稳步发展,和谐发展的步子,想先通过小范围的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扩大经营范围.这样做本身并没有错.但如何进一步监管好这些已经拿到牌照的企业运作是不是完全规范,却没有具体的措施,导致直销牌照的可信纯度下降.比如完美(中国),1998年国家批给它允许经营的范围是全国,而且它也在全国设立了专卖店4000多家.这次拿到的牌照是广东省.完美(中国)怎么办?把全国的专卖店都撤了,直销业务只局限在广东?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全国原来的完美经销商怎么办?如果不按所批准的区域,继续在全国经营,那直销牌照的区域限制就失去了实际意义.不管不行,管也不是,监管部门处于两难的境地.
我可以不客气地说一句,在商务部批下的19家直销企业中,批下可以全国经营的在全国范围经营,批下某一个或几个地区经营的企业,也早将经营的触角伸向了全国各个角落.这样批下牌照,管理又没有跟上,岂不是放任企业违法吗?
二是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现在的直销批牌有点像挤牙膏,过几天批一家,过几天又批两家.再过一段时间, 商务部直销网上又增加几家企业声明“保证书”.咋一看很好.已经拿到牌照的企业都是先交声明“保证书”再获牌的;已经发布声明“保证书”但没有获牌的企业也有了盼头,可能下一家拿到牌的是我,也会努力规范好自己的直销行为.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这样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足的一面.一些假冒直销进行非法欺诈的企业就有了口舌:我现在没有上商务部直销网发表声明,不等于明天我也上不了;我今天没有拿到直销牌照,不等于明天拿不到.等我成熟了拿到了牌照,别人早已经做得红红火火了,你就失去了先机.此话听起来很在理.也让非法的传销公司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试想,如果没有进入直销行业的企业想进入直销,是不是不允许先运作,等拿到牌照了再运作?拿不到牌照就视为非法的呢?已经在用直销运作的企业,只要是规范经营的能不能加快牌照审批步伐,早日让他们吃下“定心丸”,早日让想做直销的人分清楚哪些是正规的直销企业呢?只有让老百姓彻底清楚了正规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性质,老百姓才不会有那么多人上当,乱也就不禁而止了.
三是多层次和单层次.其实大家都知道,多层次是真正意义上的直销的精髓.没有了多层次就等于回归到了传统的销售,直销也就失去了意义.我认为采用什么样的方法销售产品实际上不重要,重要的是企业和直销人在运作过程中有没有存在商业欺诈,有没有违法?怎样来鉴定正规的多层次直销和拉人头的“金字塔”式销售的区别.
时下,大多数运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的企业,看中的都是多层次直销的魅力,他们以产品为导向,真正把健康和财富带给了更多的人.像天狮国际集团,不仅把中国的好产品销到了全世界,让全世界人民从中国的中医理论中得到了健康,也使全世界众多的经销商得到了财富.天狮国际集团不仅为国家赚取了大量的外汇,还把赚到的10多亿钱捐给了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和福利事业.像这样的企业,多层次销售模式有什么不好呢?
企业要快速发展,除生产出优质的产品以外,选择先进的营销方式至关重要.既然多层次直销模式有其他营销模式不可替代的优势,既然企业都看好多层次直销模式,我们的主管部门有没有必要强行把多层次堵死呢?,如果一定要堵死,那现在怎么样让几千家直销企业放弃多层次直销?难怪有人认为,法不罚众.
四是30%酬金.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综观中国直销行业,已经获取直销牌照的安利、完美、枚琳凯……哪一家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在30%以内?哪一家企业付给直销员的报酬仅仅是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如果有哪一家企业站出来说是,那绝对是自欺欺人.
直销虽然是很多人热衷的行业,但我不做直销、不使用直销产品不会影响我的生活,而药品不管我现在身体有多好,都不敢说我将来不会吃.药品的价格关乎百姓的身体健康,一控再控却没有控住,而直销产品的价格有必要卡死在30%吗?给人的感觉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更何况, 《直销管理条例》出台了,却没有有效的办法执行到位.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一部法律的出台不是儿戏,不可以朝订夕改,更是考验政府的智慧,要符合大众的利益.有了法就应该有法律的威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中国《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一年有余,直销乱像却没有一点收敛,这不得不让真正的直销人感受到春天到来的那一刹那,又饱受到直销“倒春寒”的苦痛.
当然, 《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中国直销行业应该是个利好的喜讯,虽然《直销管理条例》有待于在中国直销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但让中国直销看到了希望,觉察到了中国直销春天的气息.
直销的“倒春寒”是寒冷的,但既然来了“倒春寒”,就说明春天的脚步正向我们一步步靠近,春光明媚的大好时光即将到来!
2007-05-21 16:25:57
一语中的,画龙点睛!2007-05-21 16:36:43
感谢您对我博客的一贯支持!小颜在此深表谢意!2007-05-21 22:00:11
比喻的很形象,感悟中!2007-05-22 06:36:27
好几天没有看到你了,今天又看到你很高兴!最近很忙吧?期待你的大作!2007-05-22 10:33:19
比喻贴切,分析透彻,观点明确,论据详实.体现出对直销行业规范化的深切期盼和探索. 本文是击向政府主管部门和法律界的一响重槌,应当引起有关人士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索,也必将在直销领域激起层层涟漪.2007-05-22 10:50:12
没有那么严重吧!我只是说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还望大家多指教!2007-05-23 09:36:29
一片杀伐声中,能有静心几许? 从业者的虚幻乐观,实不敢苟同。 君不见山雨欲来风满楼,生杀之地,仰人鼻息。 大权在握,一夜之间即可翻云覆雨,(1998。4。21;2006。12。1) 要哭要笑,皆在股掌之间; 照我的看法,没有三到五年的洗牌时间,新的牌局不会重开。2007-05-25 06:18:35
"要哭要笑,皆在股掌之间; 照我的看法,没有三到五年的洗牌时间,新的牌局不会重开。" 说得好!我赞成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