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史海钩沉:传销动了谁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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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传销动了谁的奶酪?

此节内容,是接前面,还是上前面一段文章。

总结1998年前后的历史风云。

 

 

从表面上看,禁止传销似乎是缘于近年来传销业发展过速,传销诈骗案频传——即传销业本身存在的所谓弊端。

《人民日报》记者直指传销业在“营销中很容易形成专以暴敛钱财为目的的”老鼠会,或“金子塔传销网络”,有极大地欺骗性,极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把传销业跟台湾的“老鼠会”判等号。

 

极欲除之而后快。

使人感觉到疑惑的是,禁止传销业如果仅仅源于管理方面的原因,完全可以改善传销业,甚至立法规使得传销业像在美国等国家一样合法经营。

事实上,中国国务院自一九九四年以来,曾经发布过一系列的规范管理的规章和文件,规范传销活动,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进行了三次专项整治,取缔

非法传销企业,近一千500家。国务院完全可以将规章完善,将传销纳入经济活动的正轨。

可是,国务院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一刀切,将所有守法与不守法,合法与非法的传销业公司统统正法。

这种不近情理的做法,必有“醉翁之意”。

传销业是一种个人凭借关系,登门入户。向顾客游说,从而建立销售联营网络,一级一级传下去的销售方式。

形式上如同中国的“老鼠会”。

但是,与老鼠会不同的是,美国在中国的直销公司对于不满的顾客全额退款的保证——事实上只是一种销售方式而已。

问题当然不在于退不退货,也不在于一些传销人员借此谋得了暴利。

问题的症结在于,传销的销售方式能在短时间之内组织起一大批利益相关,同声同气的“传销员”。

这些传销员逐利于市。像蝗虫一样,采取兵团作战的方式,在中国广泛流动。

根据报道,仅武汉市一地,在前一段传销活动进入顶峰的时期,从全国十四个省市来武汉从事传销的从业人员,竟达五万余人。”

给武汉市民的生活和安定造成严重的影响。这些传销客聚集在一起,无孔不入,给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事小,给武汉市政府添了一个大心病,随时引发不可预测的后果事大。于是,武汉市政府顺应受骗者迫切要求,一举铲除传销这个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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