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史海钩沉:传销触摸中国的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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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传销触摸中国的忌讳

前面一段讲到1998年前后,武汉市传销猖獗,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治安,因此政府利剑出手。

 

说传销是政府心上的一个“恶性肿瘤‘,并不为过。

因为传销的个人与个人的直接联系,使得这种活动产生类似

”金字塔“式的组织形式——这种经营活动产生类似金字塔式的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的形式和政党的组织形式不谋而合。这就变成了

中国的忌讳。

在允许传销在中国境内存在之初,谁也没有料想到它会演变成为某种政党或宗教团体的雏形。

经济活动,一旦超出纯粹经济活动的底线,就立即触动了一个敏感的长期以来不能轻易越过的禁区。

 

所谓的不能越过雷池半步。目前。中国的雷池,不是言论自由,不是宗教自由,甚至不是新闻自由——这些自由,除了后者之外,政府都在某种程度上开放了禁忌。

真正的”雷池“,是在政府监督之外,从事有组织形式,有纲领,有目的——尽管可能只是经济目的的活动。

即使是经济活动,只要它沾染上了某种组织形式的色彩,就越出了”雷池’.

而在组织形式中,揉进宗教色彩,就更加不能见容于把宗教视为禁忌的当代中国/

许多传销公司在宣传与组织上带有迷信、帮会乃至“邪教”的色彩。

比如。广西某传销公司,要求入会者强行行跪拜礼,要宣誓才能加入公司。

熟悉中国近代社会历史的人知道,这种做法,已经初具帮会的雏形了。

传销的这种销售方式很容易集结起一批人,而这批人走南闯北,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能会变成一股强大的反社会的力量,也未可知。

中国历史上,以宗教触媒为号召造反的例子,不胜枚举。

近有孙中山联合三合会、海外堂口推翻满清,远以太平天国以基督教的教义,震撼清朝达数十年之久,更远有白莲教起义。

宗教一旦成为一种社会的离心力量,其摧毁社会次序的作用,便不可限量。

而宗教是否会成为一种离心力量,跟它是否与政府合作,接受政府的管理,是紧密相连的。

这里牵涉到一个中国家庭教会的问题,由于篇幅关系,不在此展开论述,但是明显的,传销业从一个纯粹的经济活动,逐渐演变成带宗教色彩的组织活动,是它遭致取缔的根本原因。

这个原因,明眼人看得出,但是政府却说不出。

只能拐弯抹角,找其他借口,取缔传销活动。

尽管这次禁令犯了一个大忌,即把美国几家公司也拖下了水。

但是,令行禁止,不分内外,显示了政府的决心,把传销活动这种带有政治隐患的“组织形式”消弭于萌芽状态。

 

 

注:本资料来自于外资商会咨询机构揭秘文件,经美恩财经翻译后分为三段予以刊发。

或存在翻译的语句淬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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